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1.第11周(11月14日—11月17日)。各学院依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培养方案管理模块的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程设置,以及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等信息,确保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符;生成学期教学计划,并核对是否需要调整,确认无误后自行审核通过。
2.第12周(11月18日—11月24日)。课程承担单位教务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学期开课信息,包括分班合班情况、任课教师、上课起止周数、上课班级、教学班组、课程授课方式(讲授、上机、实验、自主学习)、周学时、合班人数(合班后需限定选课人数的课程)、男女生限制、任课教师、周次、上课群组(某一门课程分为多个教学任务时需设置群组)、教室类型(便于排课时教室安排)等信息。校内任课教师不足,需外聘教师的,按《开云手机在线官网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外聘手续;初步安排的教学任务需经教研室主任和课程承担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确认。
3.第13-14周(11月25日—12月8日)。课表编排顺序:通识平台课程、专业平台课程(体育类→第二学位/双学位→数理类→计算机类→外语类→思政类→口语表达类→心理健康类→就业指导类→创业教育类→专业课)。各单位具体编排时间由教学运行科通知相关人员;排课的时候不避开节假日,节假日补课要向课程承担单位教务办备案,补课需在院部备案纸质手续,不再进入教务系统调整。
4.第15周周一(12月9日)。初步生成下学期课程表,开始征订教材,并组织学生开始选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
二、其他要求
1.课表编排合理,公共必修课及专业课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白天授课。公共选修课、双学位课程、重修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六、日或晚上授课。
2.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能四节连排(建筑类、艺术类及实践课程除外)。同一门课程每周 2 次或 3 次授课时间间隔要合理。同类课程之间也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3.32 学时及以下的课程应尽量集中安排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进行。
4.实验实训课需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排课。
5.上课地点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楼为主,附近教学楼为辅,尽量减少学生流动。跨区编排课表时,应考虑师生的路程时间。
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