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4】365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厅关于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校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巩固消防安全,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我校今冬明春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当前正值年终岁尾,用火用电增多,是消防等各类安全事件(事故)易发季节。校内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消安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防范。要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敏锐性,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维护我校安全稳定大局。
二、坚持不懈抓好消防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将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作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狠抓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要严格配足、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维修、更换等,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落实好重点部位的每日防火巡查和校内各单位的每月防火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安全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阻碍消防疏散通道、飞线充电、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私拉乱接、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等安全隐患。做到不漏事项、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时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全方位抓好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例会、班会、LED电子屏、QQ群、微信群、宣传横幅、板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平台链接在“河南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学习,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达到每位师生掌握查改火灾隐患的方法及灭火逃生技能,确保人人达到“四懂四会”。(四懂:一是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二是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是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四是懂得逃生的方法。四会:一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二是会报火警;三是会扑救初起火灾;四是会组织疏散逃生),加强师生应急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切实把消防安全知识铭刻在每一位师生心中。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做为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校园内动火管理工作。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必须事先到保卫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在校园内私自焚烧废物。人员密集场所在人员活动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厨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经确定无隐患后人员方可离开。
五、自查自纠“生命通道”占用阻塞。校内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铁丝网、教工生活区车辆占用阻塞消防车通道、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物等违法行为,及时整改。
新建、改建、装修的办公用房、实验室或教室等部位,严禁违规装修改造建筑结构导致占用、堵塞、封闭,超过200平方米的场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2个以上安全出口并保证“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六、全力加大重点防范。后勤服务中心要对全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排查,所有用电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保证能正常发挥作用。连接电线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严禁私拉乱接。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发热器件,确需使用时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及时清理落叶,不能出现枯枝枯叶堆积现象。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消防有关规定落实好教工家属区管理制度,坚决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并教育居民安全用电,严防火灾发生。
七、组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坚持从实战出发,随机设置火情,集中组织开展全员参与、全过程模拟的实战演练,通过“出真水、灭真火”的方式,教育引导单位师生学习使用掌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应急避险常识,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要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以及夜间、节日期间的培训演练和防火巡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高效处置和组织人员疏散。要结合演练情况,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单位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各个要素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八、加强信息报送。校内各单位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部署情况报校防火办,自2024年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25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校防火办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安全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强化督导检查、督办落实。 联系人:刘涛,手机:13803779727。
校防火办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