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及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第四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实验室环境,我校定于2024年9月26日—10月31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观,全方位加强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监管和督导,推动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动态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突能力,全面筑牢实验室坚实稳定的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郝好山
副组长:蔡广宇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三、活动主题
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
四、活动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实验室安全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推进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使全校上下在注重教学科研的同时,更加关注实验室安全问题,形成“安全第一”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用实验室安全文化来影响从事实验工作和学习的每一个人。
五、活动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宣传
1.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发放与宣传,整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管理及安全使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等内容,制作《开云手机在线官网实验室安全手册》向新生发放,并组织新生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2.实验室安全知识与典型事故警示展,制作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海报,通过线下和网站进行展示、宣传教育。
(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1、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主要通过《开云手机在线官网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开云手机在线官网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http://172.31.31.66:8021/aqzrui/)自主学习。
2、举办专题讲座。学校将于近期邀请校外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学科特点,举办实验室安全防火、用电、化学试剂的储存和使用、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安全逃生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三)开展实验室事故应急演练
1、活动月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应急事故演练。
2、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学科特点开展相应实验室应急事故演练。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考试
各教学院(部)组织新生和新进教师,于9月26日--10月31日期间通过“开云手机在线官网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进行在线考试,获得《开云手机在线官网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
(五)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1、各教学院(部)于9月3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自查,并将9月份安全自查报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见附件3)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行政楼110室)。
2、10月8日-9日,学校将组织专人开展校内实验室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点,落实安全整改工作。
(六)实验室安全知识大赛
根据河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第四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知识与技能大赛”,具体实施方案随后将以通知的形式发布。
(七)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相关问卷调查
请各教学院(部)组织师生完成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实践育人现状与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问卷调查。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和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各教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亲自布置,分管领导(重要领导责任人)要全程组织,实验室负责人(主体责任人)要认真指导,实验室师生(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参加。
(二)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凡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各类学生和管理人员等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象,应当依法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义务,必须参加相关的教育培训,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并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证》。
(三)体现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特点和标准。各教学院(部)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应体现相应的侧重点,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及环境设施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四)“开云手机在线官网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的安全准入考试凭个人一卡通号登录,《实验室安全手册》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编制印刷,各教学院(部)统一领取发放。
(五)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督查检查,支持、督促各教学院(部)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
(六)各教学院(部)要对实验室安全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于10月2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行政楼110室)
(七)本次实验室安全宣传月活动学校将在各教学院(部)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作为本年度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加分项。
联系人:崔峰,电话: 62233652,邮箱:8539328@QQ.com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