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通知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对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采集完善廉政档案个人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校处科级干部。
二、填报内容
逐项填写《廉政档案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各项内容,表1-2.1应粘贴个人免冠照片。
三、有关要求
1.《廉政档案个人信息采集表》由填报对象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报的时间区间,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装订成册,审核人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处室由主要负责人审签)。
2.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并按时报送,采集表封皮的档案编号由各上报单位自001、002…依次排序,统一汇总收集完备后,于9月20日前将相关档案资料报送至校纪委监督检查科(行政楼304室,联系人:张卓娅,电话:62233895),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附件:《廉政档案个人信息采集表》
中共开云手机在线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云手机在线官网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