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学校上半年完成了部分处科级干部空岗补缺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学校拟对全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检查工作专班
学校成立办公用房检查工作专班。
组 长:安士伟 郝好山
副组长:张爱红 于继武 高芳放 黄金书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冯传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办公室负责学校各单位办公用房检查具体工作。
二、检查对象
校内各级领导干部及党政、群团、科研院所、教辅、后勤等在编行政人员当前使用的办公用房。
三、适用标准
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发改投资〔 2014〕2674 号),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副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科级及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学校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主动做好清理调整工作。
四、办公室装修标准、面积测量方式
见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的通知(宛纪文〔2020〕44号)。
五、调整办法
办公室面积超标的以调整为主或合署办公。特殊原因需要改造,由单位申请,提交专班研究,由后勤服务中心按规定实施。
六、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7月6日-7月31日)
各单位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主动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所有办公用房逐一实地测量,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健全工作台账。7月30日下午18:00前将各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和使用情况统计表以纸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至党政办公室行管科秦运勇老师。(电子邮箱nylgxydzb@163.com)。
(二)学校全面核查阶段。(2024年8月1日-8月10日)
学校专班将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面核查。重点检查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装修,采用增加办公桌、更改办公室标牌等方式隐瞒掩盖办公用房超标准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落实。领导干部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带头调整,不搞变通,不留死角。
( 二)学校办公用房检查专班将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时完成调整任务或调整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对核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移交学校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 三)办公用房调整时,不得移动空调、损坏或者丢失公共财物,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多余的办公设备应统一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调配使用。
( 四)调整出的办公用房,统一交学校办公用房检查专班, 由党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分配。
学校办公用房检查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 年 7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