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和居校家属:
为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出行,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现对已悬挂有电动自行车通行号牌的车辆申请发放校园通行号牌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范围
1.必须是已悬挂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的国标、非国标两轮电动车。
2.本次网上申请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牌,面向全体教职工、在册学生。
3.三方保障人员和非教职工住户通过所属单位进行纸质申请。
二、申请方式
第一阶段:车辆信息采集(6月24日至6月27日)
1.持有学校一卡通的师生(在编在职教职员工、聘用员工、在册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服务中心里点击保卫处、点击“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牌申领”选择身份后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申请。
2.校内三方保障人员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校内电动车通行号牌申请表,由主管部门审批汇总后交保卫处复核办理。
第二阶段:车辆号牌核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采集结束,保卫处按单位汇总车辆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校内通行号牌,号牌统一发放到各单位,由申请人自行悬挂。
三、车牌费用
1.教师、学生的电动自行车首次挂牌免费,补办5元/牌。
2.第三方人员的电动自行车挂牌费用自理,5元/牌。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相关学生和校内居住家属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填写。
2.教职工(含家属)每户最多2辆,校内居住的非教职工,每户限办1辆。
3.三方保障人员每人限办1辆。
为避免影响您的出行,请广大师生员工和居民在限期内完成车辆申报上牌工作,学校将于8月31日启动校内电动自行车挂牌通行,未挂牌车辆禁止在校内行驶、停放。
保卫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