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预通知》的要求,我校单台(套)50万元以上科研设施与仪器须参加绩效评价,涉及智能制造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河南省张仲景方药与免疫调节重点实验室以及河南省工业微生物资源与发酵技术重点实验室等7个单位(具体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1),请以上单位根据下述要求协助完成相关绩效评价材料的撰写、报送。
一、提供2个以上运行使用成效案例及相关支撑材料
1. 每个案例字数不多于500字。
2. 介绍使用科研仪器和设施支撑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情况(包括相关研究成果产出、水平与贡献等)。
二、填写对外服务收入汇总表并提供入账凭证单1,具体填写内容见附件2。
三、提供对外单位共享服务的成效案例及相关支撑材料
1. 每个案例字数不多于500字。
2. 服务单位与被服务单位不得是同一法人单位。
3. 须重点突出使用到的仪器及服务单位为被服务单位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或所带来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4. 服务效益要有相应的数据依据,包括对被服务单位的经济效益提高数、对服务仪器的使用率的提高等等。
以上材料作为绩效评价奖励资金校级分配的参考,请相关单位于本周五(6月1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sysjsglyy@163.com。
联系人:邹军燕 联系电话:0377-62233658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