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新增校企研发中心一批,请有合作基础人员积极申报。已与企业建成和新申请的研发中心并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开展已建设校企研发中心入库备案工作。各校企研发中心负责人通过所在高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下载《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成经过检查保护后在线提交,并上传有关附件,由高校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云平台提交审核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相关说明:(1)研发中心备案是申请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认定的基础条件;(2)认定研发中心可申报优秀案例,省资助10万元/项;(3)认定研发中心可申报示范性研发中心,省资助30-50万元/项;(5)有意新申报的校企研发中心,请于5月29日前与校地合作处符浩彬联系,统一制作牌匾。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