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60号)和《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8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资助金额8-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金额3-5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报送清单
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1份,并提交电子版。
2.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工作业绩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原件随复印件一并上报,原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退还。
3.承诺书纸质版1份。
注意:申报人员需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工作业绩材料装订成册。
(二)材料报送安排
申报人员材料请于5月13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4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62232522
附 件: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承诺书
人事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