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通报 (第三期)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合党委组织部于7月3日依次对工会、审计处、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人事处、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范蠡商学院学院等7个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并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就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违规饮酒现象。特别是工会、审计处、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和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经过前期监督检查,仍发现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与学校和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有个别同志还未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比如,到场不够及时,影响了检查工作进度;有的同志请假手续不够完善等。体育教学部在自查中发现教师周自勇(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工作日饮酒,在此提出通报批评,本人写出深刻检查,并责令体育教学部对其谈话提醒,希望同志们引以为戒。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牢记纪律要求,杜绝违规饮酒。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单位,要积极整改。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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