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校学生:
勤工助学工作是高校资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提高勤工助学经费使用效率,推进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现将我校勤工助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薪酬标准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薪酬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2元人民币。
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综合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勤工助学的覆盖面、学生学习时间等因素,根据岗位的性质、工作量以及新的薪酬标准,学校分类分级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较多的单位实行勤工助学经费“包干制”。
(一)教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设置三岗三级勤工助学岗位。实验室助理岗,每月工作时间20小时,工资240元/月;办公助理岗,每月工作时间30小时,工资360元/月;专业技术岗,每月工作40小时,工资480元/月。勤工助学时间未满岗位规定时间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酬。
2.学院自行设置岗位及数量。学校按照每人每月工作时间40小时、每小时工资12元、各学院学生总数一定比例,核算学院每月勤工助学工资额度。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按照90:1设置;1000-2000人,按照80:1设置;1000人以下,按照60:1设置。各学院可在学校设置额度内,结合实际情况,按需设置实验室助理岗、办公助理岗、专业技术岗数量及学生资助专员岗位1个,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勤工助学超出学校设定额度部分,学院自行负责。
(二)后勤服务中心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勤工助学工资实行“包干制”。学校按照每年8个月、每月10万元计,每年拨付80万元学生资助经费用于后勤服务中心勤工助学学生工资。
2.分类设置岗位和数量。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工勤岗位设置情况,适当补充勤工助学学生,并按照勤工助学工资每小时不低于12元,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类别、数量和工作时间,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其他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图书馆:按照学校学生总数700:1设置图书馆管理勤工助学岗位30个,其中设置图书管理员岗位25个(每月工作时间30小时,工资360元/月),专业技术岗位5个(每月工作时间40小时,工资480元/月)。
2.宣传部:“求索网”负责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运行,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0个(每月工作时间40小时,每月工资480元);“校报”设置采编岗位6个(每月工作时间20小时,每月工资240元)。
3.为学生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学生、教学工作部门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学生人数2500:1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包括学生处、团委、教务处、招就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校医院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学生人数5000:1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4.其他单位:原则上可以设置1个办公助理岗(每月工作时间30小时,每月工资360元),因特殊原因增加岗位数量,需经用工单位主管校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同意。
(四)对于个别单位有编制、但目前无人在岗,经用工单位主管校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同意,每岗可设1-3个勤工助学岗位。
三、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11月12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学校官网、学生处网站、学生资助网、温暖南工公众号等渠道公布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基本信息。
(二)用工单位在学工系统发布勤工助学岗位。11月12日,根据学校核定岗位数量,各用工单位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录入岗位需求申请,发布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就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的聘用情况接受学生咨询和面试。
(三)做好勤工助学工作宣传。各学院积极做好勤工助学工作的宣传组织,鼓励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11月13日-11月15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需在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老师处备案,经学院资格审核同意后访问学生处网站,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完成网上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学生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前,应主动联系拟申报岗位的管理人员,详细了解岗位需求,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五)确定聘用勤工助学学生。11 月16日,用工单位经面试后确定聘用对象上报。将整理好的《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聘用学生正式上岗。11月17日起,所有聘用学生正式上岗,正式上岗前各学院及用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岗前培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岗位设置必要适当。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制,用工单位不能设置空岗;勤工助学学生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如出现上述现象,将削减勤工助学岗位数量或取消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二)坚持扶困优先原则。勤工助学岗位以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用工单位在招聘中,要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岗位特殊,无经济困难学生报名,可由其他学生报名。用工人数多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需占用工人数80%以上。
(三)重视资助育人工作。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工作,确定专门指导老师,认真做好岗位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岗前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职业素养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等。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适合学生参与,在生活和工作上多给予关心和指导,充分发挥好勤工助学岗位的资助和教育功效,促进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养成勤劳俭朴的良好品行,提升综合素质。
(四)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勤工助学学生要热爱学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学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工作态度不端正、无法胜任岗位的,将不能再申请其他勤工助学岗位。
附件:1.2020-2021学年教学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统计表
2.2020-2021学年非教学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统计表
3.勤工助学系统操作简介(教学院)
4.勤工助学系统操作简介(非教学院)
5.勤工助学系统操作简介(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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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